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四大核心金融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 党中央坚持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部署,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加大 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提升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持引领作用,在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经济衰退已成定局、中美脱钩论盛行的当下,显示中国对外开放的决心 毫不动摇。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 战略地位。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也对城市群的发展有着 里程碑式的意义。《意见》的发布,将推动大湾区在金融领域实现进一步开放,助推大湾区成长 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成为中国最具开放活力的地区之一。
在笔者看来,《意见》的发布发出了四大信号,一是在逆境中坚持对外开放,迎接内外挑 战,二是中国资本项开放又进一步,三是粤港澳经济发展迎来重大利好,四是推动广东成为新一 轮开放的桥头堡。
信号一:逆境中坚持对外开放迎接内外挑战
随着疫情防控取得显著成果,在生产和投资的带动下,中国经济正逐步复苏。但考虑到海外 经济深陷泥潭抑制出口、部分防控举措限制消费增长以及疫情反弹的风险未消,接下来的国内经 济恢复之路绝非坦途。与此同时,外部政治环境依然复杂多变。1月中美两国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 议,但新冠疫情的爆发以及即将到来的美国大选,无疑对协议履行以及两国关系都蒙上了一层阴 影。
回顾历史,中国经济发展之路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曾几度面临外部冲击,但最终还是保持 了平稳较快发展的态势。这其中的关键在于,无论遇到何种困难,中国都矢志不渝地坚持改革开 放。2008年的金融危机曾给中国经济带来重创,经济增速从2007年14.2%的水平一路下滑至 2009年最低时的6.4%。彼时我国不但没有停止反而加快了对外开放的脚步,抓住机遇开拓国际 市场、获取先进技术、吸引高端人才,结果全球竞争力不仅没有被削弱、反而大大增强,国际影 响力也得到明显提升。
回到当下,在国内经济形势、国际政治环境的双重压力下,坚持改革开放仍然是是最重要的 应对策略。面对美国越来越浓厚的保护主义倾向,中国始终坚持合作而不是对抗,开放而不是封 闭,在金融领域不断扩大开放新空间。《意见》明确提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 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 作,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粤港 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这些举措释放出了进一步减少外商投资限制、加大资本项目开放程 度的重要信号,是对逆全球化思潮的一个反击。正如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潘功胜所说,《意见》的发布显示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并未因疫情的影响而放缓,彰显了我国 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鲜明态度和决心。
今年以来,国际资本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美股道琼斯指数在2月20日-3月21日一个月的时间 内暴跌超过11000点,美元指数在3月9日-3月19日之间急剧拉升超过10%,NYMEX原油价格从1 月初最高超过65美元一直跌到4月中旬最低不足10美元,美国原油期货WTI甚至跌入负值。在疫 情大流行叠加国际金融市场动荡情况下,中国以粤港澳大湾区为平台推出系列重大政策,向全世 界发出了金融体系开放的大门将越开越大的重大信号。
信号二:中国资本项开放又进一步
疫情蔓延给国际经济带来沉重打击,多国封国封城给国际经贸往来造成负面影响。在此环境 下,中国4月份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8.6%,4月末外汇储备环比增加308亿美元,这些都反映出 中国经济的强大韧性和吸引力。《意见》在人民币国际化、港澳与内地相互开放、促进跨境资本 流动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举措,顺应了中国资本项开放的现实需要,显示出中国资本项开放又进 一步。
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是《意见》的重要政策指向,并在人民币境外流通、清算、兑换等方 面推出了多项政策措施: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合作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支持港澳保险公司 依法取得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逐步开放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参与内地银行间拆借 市场,推动人民币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便利流通和兑换,支持澳门建设成为葡语国家人民币清算 中心等。
《意见》积极促进港澳与内地互相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意见》 一方面支持港澳深度融入国家金融改革开放格局,另一方面鼓励内地投资者参与港澳资本市场。 例如,既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理财产品,也支持港澳居民 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意见》积极促进跨境资金流动,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例如在粤港澳大 湾区内地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外成员之间进 行本外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在资金池内实现本外币按需兑换,对跨境资金池业务实行宏观审 慎管理。同时对已经落地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进行优 化完善,特别提出要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意见》同时就可能出现的跨境资金流动风 险,强调根据收支形势适时逆周期调节。
信号三:粤港澳经济发展迎来重大利好
粤港澳三地各有特点,《意见》推出的系列政策措施,立足大湾区发展,打响了落地实施的 信号枪,有利于充分发挥香港、澳门作为自由开放经济体和广东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优势,对 三地金融开放发展构成重大利好。
广东处于中国开放前沿,《意见》实施有利于推动广东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引领全国开 放。《意见》给出了深化金融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扩大了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外资金融机构 “引进来”的范围和持股比例,包括但不限于外资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理财公司、证券公 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集团、再保险机构、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公司等;持股比例也充分体现
了深化开放的态度,既可以是外资控股,又可以是不设外资持股上限。《意见》还要求加强科技 创新金融服务、并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有利于促进广东金融科技、产业科技的快速发展,当然也 是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战略定位的题中 之义。
香港是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尽管过去一年乱港事件扰乱秩序,但《意见》仍然提出支持巩 固和发展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强调了香港“在金融领域的引领带动作用”,帮助其在国际资 产管理中心、风险管理中心、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融资平台建设方面持续发力。此外,澳 门作为大湾区三角的另一极,是我国向葡语国家开放的“门户”,《意见》将澳门定位成中国-葡 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承接中国与葡语国家的金融合作服务。
信号四:推动广东成为新一轮开放的桥头堡
广东在推进形成金融全面开放格局中始终走在全国前列,特别是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和广东自 贸区建设,金融开放力度前所未有。目前,共有187家港澳资金融机构入驻广东,其中港资银行 营业机构实现广东地市级全覆盖;人民币已经成为粤港澳跨境收支第二大结算货币;广东在香港 上市的企业达到257家,全国第一。2019年,粤澳首次共同成立首期200亿元人民币的广东粤澳 合作发展基金落户横琴。这些都为广东拓宽境外融资渠道、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金 融条件。
2019年国家先后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对广州和深圳金融业改革开放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支持广州建设区域性 私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产权、大宗商品区域交易中心,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 期货交易所,支持国际金融机构在深圳前海设立分支机构等。本次《意见》延续和拓展了金融业 支持广东开放发展的诸多政策举措,必将更加有利于广东提升开放活力,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带 来新的更大机遇,推动广东成为新一轮开放的桥头堡。
《意见》是对国家战略中涉及金融业政策的细化落实,同时也是对以往试点政策的进一步明 确和推广,以加快金融开放步伐。以深圳为例,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深圳市分局大力推进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外汇、银行、保险、基金、支付等金融领域 中,已有相当一部分政策得到不同程度的落地实施。例如试点企业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 业务,试点QFLP、QDIE业务,开展香港代理见证开立Ⅱ类、Ⅲ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试点业务, 香港WeChat Pay电子钱包获批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等。
此外,还有一些政策措施政策则正在持续推进,例如银行向优质中资企业试点开办驻海外员 工薪酬便利化结汇业务,国家金融科技测评中心确定落户深圳等。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 业务试点等政策也正在积极研究落地。深圳还是金融科技的重要实践者。2018年9月,中国人民 银行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即在深圳上线,成功实现供应链应收账款多级融资、跨境融资、国际贸 易账款监管、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等多项业务上链运行。随着《意见》推出的诸多金融开放政策 加速落地,未来的深圳将为中国金融开放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开放经验。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世界级城市群是中央的战略部署,是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改革 开放的重要举措。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将会始终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经济发展。在今年两会前 夕发布《意见》,正是发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信号,诚如大湾区发展规划所提出的,为我国 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提供有力支撑。笔者确信,在《意见》发布之后,粤港澳湾区的金 融发展、科技进步、产业变革、城市协同都将随之再上新台阶。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 战略地位。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也对城市群的发展有着 里程碑式的意义。《意见》的发布,将推动大湾区在金融领域实现进一步开放,助推大湾区成长 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成为中国最具开放活力的地区之一。
在笔者看来,《意见》的发布发出了四大信号,一是在逆境中坚持对外开放,迎接内外挑 战,二是中国资本项开放又进一步,三是粤港澳经济发展迎来重大利好,四是推动广东成为新一 轮开放的桥头堡。
信号一:逆境中坚持对外开放迎接内外挑战
随着疫情防控取得显著成果,在生产和投资的带动下,中国经济正逐步复苏。但考虑到海外 经济深陷泥潭抑制出口、部分防控举措限制消费增长以及疫情反弹的风险未消,接下来的国内经 济恢复之路绝非坦途。与此同时,外部政治环境依然复杂多变。1月中美两国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 议,但新冠疫情的爆发以及即将到来的美国大选,无疑对协议履行以及两国关系都蒙上了一层阴 影。
回顾历史,中国经济发展之路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曾几度面临外部冲击,但最终还是保持 了平稳较快发展的态势。这其中的关键在于,无论遇到何种困难,中国都矢志不渝地坚持改革开 放。2008年的金融危机曾给中国经济带来重创,经济增速从2007年14.2%的水平一路下滑至 2009年最低时的6.4%。彼时我国不但没有停止反而加快了对外开放的脚步,抓住机遇开拓国际 市场、获取先进技术、吸引高端人才,结果全球竞争力不仅没有被削弱、反而大大增强,国际影 响力也得到明显提升。
回到当下,在国内经济形势、国际政治环境的双重压力下,坚持改革开放仍然是是最重要的 应对策略。面对美国越来越浓厚的保护主义倾向,中国始终坚持合作而不是对抗,开放而不是封 闭,在金融领域不断扩大开放新空间。《意见》明确提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 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 作,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粤港 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这些举措释放出了进一步减少外商投资限制、加大资本项目开放程 度的重要信号,是对逆全球化思潮的一个反击。正如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潘功胜所说,《意见》的发布显示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并未因疫情的影响而放缓,彰显了我国 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鲜明态度和决心。
今年以来,国际资本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美股道琼斯指数在2月20日-3月21日一个月的时间 内暴跌超过11000点,美元指数在3月9日-3月19日之间急剧拉升超过10%,NYMEX原油价格从1 月初最高超过65美元一直跌到4月中旬最低不足10美元,美国原油期货WTI甚至跌入负值。在疫 情大流行叠加国际金融市场动荡情况下,中国以粤港澳大湾区为平台推出系列重大政策,向全世 界发出了金融体系开放的大门将越开越大的重大信号。
信号二:中国资本项开放又进一步
疫情蔓延给国际经济带来沉重打击,多国封国封城给国际经贸往来造成负面影响。在此环境 下,中国4月份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8.6%,4月末外汇储备环比增加308亿美元,这些都反映出 中国经济的强大韧性和吸引力。《意见》在人民币国际化、港澳与内地相互开放、促进跨境资本 流动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举措,顺应了中国资本项开放的现实需要,显示出中国资本项开放又进 一步。
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是《意见》的重要政策指向,并在人民币境外流通、清算、兑换等方 面推出了多项政策措施: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合作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支持港澳保险公司 依法取得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逐步开放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参与内地银行间拆借 市场,推动人民币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便利流通和兑换,支持澳门建设成为葡语国家人民币清算 中心等。
《意见》积极促进港澳与内地互相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意见》 一方面支持港澳深度融入国家金融改革开放格局,另一方面鼓励内地投资者参与港澳资本市场。 例如,既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理财产品,也支持港澳居民 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意见》积极促进跨境资金流动,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例如在粤港澳大 湾区内地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外成员之间进 行本外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在资金池内实现本外币按需兑换,对跨境资金池业务实行宏观审 慎管理。同时对已经落地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进行优 化完善,特别提出要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意见》同时就可能出现的跨境资金流动风 险,强调根据收支形势适时逆周期调节。
信号三:粤港澳经济发展迎来重大利好
粤港澳三地各有特点,《意见》推出的系列政策措施,立足大湾区发展,打响了落地实施的 信号枪,有利于充分发挥香港、澳门作为自由开放经济体和广东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优势,对 三地金融开放发展构成重大利好。
广东处于中国开放前沿,《意见》实施有利于推动广东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引领全国开 放。《意见》给出了深化金融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扩大了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外资金融机构 “引进来”的范围和持股比例,包括但不限于外资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理财公司、证券公 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集团、再保险机构、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公司等;持股比例也充分体现
了深化开放的态度,既可以是外资控股,又可以是不设外资持股上限。《意见》还要求加强科技 创新金融服务、并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有利于促进广东金融科技、产业科技的快速发展,当然也 是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战略定位的题中 之义。
香港是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尽管过去一年乱港事件扰乱秩序,但《意见》仍然提出支持巩 固和发展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强调了香港“在金融领域的引领带动作用”,帮助其在国际资 产管理中心、风险管理中心、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融资平台建设方面持续发力。此外,澳 门作为大湾区三角的另一极,是我国向葡语国家开放的“门户”,《意见》将澳门定位成中国-葡 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承接中国与葡语国家的金融合作服务。
信号四:推动广东成为新一轮开放的桥头堡
广东在推进形成金融全面开放格局中始终走在全国前列,特别是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和广东自 贸区建设,金融开放力度前所未有。目前,共有187家港澳资金融机构入驻广东,其中港资银行 营业机构实现广东地市级全覆盖;人民币已经成为粤港澳跨境收支第二大结算货币;广东在香港 上市的企业达到257家,全国第一。2019年,粤澳首次共同成立首期200亿元人民币的广东粤澳 合作发展基金落户横琴。这些都为广东拓宽境外融资渠道、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金 融条件。
2019年国家先后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对广州和深圳金融业改革开放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支持广州建设区域性 私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产权、大宗商品区域交易中心,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 期货交易所,支持国际金融机构在深圳前海设立分支机构等。本次《意见》延续和拓展了金融业 支持广东开放发展的诸多政策举措,必将更加有利于广东提升开放活力,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带 来新的更大机遇,推动广东成为新一轮开放的桥头堡。
《意见》是对国家战略中涉及金融业政策的细化落实,同时也是对以往试点政策的进一步明 确和推广,以加快金融开放步伐。以深圳为例,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深圳市分局大力推进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外汇、银行、保险、基金、支付等金融领域 中,已有相当一部分政策得到不同程度的落地实施。例如试点企业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 业务,试点QFLP、QDIE业务,开展香港代理见证开立Ⅱ类、Ⅲ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试点业务, 香港WeChat Pay电子钱包获批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等。
此外,还有一些政策措施政策则正在持续推进,例如银行向优质中资企业试点开办驻海外员 工薪酬便利化结汇业务,国家金融科技测评中心确定落户深圳等。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 业务试点等政策也正在积极研究落地。深圳还是金融科技的重要实践者。2018年9月,中国人民 银行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即在深圳上线,成功实现供应链应收账款多级融资、跨境融资、国际贸 易账款监管、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等多项业务上链运行。随着《意见》推出的诸多金融开放政策 加速落地,未来的深圳将为中国金融开放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开放经验。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世界级城市群是中央的战略部署,是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改革 开放的重要举措。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将会始终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经济发展。在今年两会前 夕发布《意见》,正是发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信号,诚如大湾区发展规划所提出的,为我国 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提供有力支撑。笔者确信,在《意见》发布之后,粤港澳湾区的金 融发展、科技进步、产业变革、城市协同都将随之再上新台阶。